华体会app(中国)有限公司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2021修订版)

 林学院 2020-09-26  浏览量

沈阳农业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2021修订版)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教学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沈阳农业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2021修订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特修订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7-11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全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确保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3.纳入国家平台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中职本学生)。

4.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必修课(包括限修课中学生选定的专业方向课)全部及格,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在前40%以内

5.推免直博生按沈阳农业大学关于“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方案》(沈农大研究[2020]7号)执行。

三、综合遴选

学生综合遴选成绩排序是最终取得推免资格的唯一依据。

综合遴选成绩由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GPA)及综合评价指标加权获得。其中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GPA)作为基础遴选指标,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作为综合评价指标。学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GPA)以学校教务处认定结果为准。

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占学生综合遴选成绩80%。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作为综合评价指标,占学生综合遴选成绩2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遴选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5*80+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20分,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5项指标构成,单项指标上限分值4分。其中,志愿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分别按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市厅级2分、校级1分、院级0.5分计算分值。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得分不累加,只取最高级别的分值计算。

5项指标表现及分值由学生本人填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学生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进行公示。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存在争议的加分指标,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最终裁定。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申请推荐免试学生综合遴选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按照学生综合遴选成绩及学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年度名额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辽宁省一流学科、博士点学科、优势特色硕士点学科、一般硕士点学科、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所在学院,参考专业综合排名和应届毕业本科生人数等因素,确定各学院推免生名额。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公示。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公布遴选办法 本遴选办法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发布

(二)计划分配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名额对各专业推荐名额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专业

名额

风景园林

2

林学

4

森林保护

1

园林

4

(三)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于92616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到林学楼315《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一)、《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二)、《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附件三)及相应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附件子版发送到邮箱2012510010@syau.edu.cn.

(四)符合条件申请者GPA排名公示 学院按专业对学生必修课(包括限修课中学生选定的专业方向课)学分绩点排名进行计算,并于9271200公示学分绩点排名。

(五)学院推荐 学院于928对审核后的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公示。根据平均学分绩点(GPA)及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出学生综合遴选成绩。按照各专业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学院推荐名单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六)学校审核 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的拟推荐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遴选考核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名单报送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七)推免生注册报名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上传成绩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

六、相关工作制度

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也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委申诉。申诉与举报电话:024-88487150(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24-88487057(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24-88487035802(纪检监察处)。

    七、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办法同时废止。